8月9日,从洪江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获悉,该所办理的申某玉容留卖淫案中,其主要犯罪嫌疑人申某玉被依法逮捕。这充分展现了洪江市公安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的铁腕手段,有效净化了全市的社会风气和治安环境,受到了辖区群众高度好评。
7月下旬,洪江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基层基础工作中得到线索,位于黔城镇某农贸市场内有一门店,有涉嫌卖淫嫖娼活动。经进一步走访摸排,民警发现这是一处卖淫嫖娼的窝点,门店内的女子主动与来市场赶集的男人聊天,以价格低廉为诱饵招呼男人进店,进店后将男人带至二楼包间从事卖淫嫖娼活动。该店老板十分狡猾,亲自在门口望风,发现公安机关前来查处就迅速报信转移。
为了一举捣毁这一窝点,该局黔城派出所民警周密部署、反复侦查。7月22日,经过一个多小时蹲守,民警发现卖淫女和嫖客进了二楼包间后雷霆出击、兵分两路,一边迅速将店老板控制,一边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交易活动的4人当场抓获。
经询问,卖淫女任某(女,46岁,贵州省人)、向某英(女,39岁,湖南攸县人)和嫖客吴某亮(男,73岁,洪江市人)、陈某勇(男,61岁,洪江市人)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经讯问,店老板申某玉(女,52岁,洪江市人)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:2021年3月以来,其在黔城镇某农贸市场内租赁一上下两层的门店,经过简单装修后,陆续从外地招聘多名卖淫女进行卖淫嫖娼活动,从中获利12000余元。
目前,洪江市公安局已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任某、向某英、吴某亮、陈某勇等四人予以行政拘留,对涉嫌容留他人卖淫人员申某玉予以刑事拘留。8月5日,经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洪江市公安局依法对申某玉执行逮捕。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。
来源:洪江市公安局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